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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德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关于印发《常德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

 

常救发[2006]1号

 

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全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的通知》(湘政发[2005]14号)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常政发[2005]8号)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明确和规范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经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市长陈文浩和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徐超文同意,现将《常德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六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社会救助 成员单位 职责 通知

常德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6年4月3日印发

常德市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和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决定,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乡社会救助的日常工作处理。组织调查研究,制定全市城乡社会救助工作发展的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

(二)协调各成员单位的社会救助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各专项救助制度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汇总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数据,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市委、市政府、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汇报;

(四)督促、检查、指导区县(市)的城乡社会救助工作。

二、市民政局工作职责

(一)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救灾、农村五保供养、城乡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慈善捐赠救助和老区扶贫开发等救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督促、检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落实救助制度,协调、配合各有关部门落实专项救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三)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职责。

三、市财政局工作职责

(一)根据社会救助工作需要和财政状况,合理安排救助资金;

(二)研究制订社会救助资金的管理办法,并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高社会救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市教育局工作职责

(一)做好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教育救助工作,落实“两免一补”救助政策;

(二)协调各部门开展“教育对口帮扶”、“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等捐资助学活动,整合资源,提高助学效益;

(三)通过“基金助学”、“结对助学”和“网上助学”等各种形式,积极挖掘民间资源,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资助城乡特殊困难未成年人就学方面的积极作用;

(四)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开展各项助学活动。

五、市卫生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对困难群体实施医疗费用优惠、减免服务的具体办法,督促各级医疗机构落实对城乡困难群众就医的各种优惠政策;

(二)制定相关政策,保证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地区中的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农村特困群众能享受到合作医疗待遇;

(三)督促各级卫生部门为各地开展城乡医疗救助选定医疗单位,并提供优质服务;

(四)督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各项医疗救助政策。

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和完善下岗失业困难群众就业及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

(二)制定困难企业、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医疗保险的有关优惠政策,确保城镇困难群众能享受城镇医疗保险待遇;

(三)与民政部门共同做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低保“三条保障线”之间的政策衔接工作;

(四)督促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落实对困难群众的各项劳动保障救助政策。

七、市司法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城乡困难群众的有关法律援助政策;

(二)督促各级司法部门落实对城乡低保家庭、残疾人和其他符合条件的特困群体提供所需法律援助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八、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社会救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研究管理体制,协调界定职能配置,确立机构编制方案。

九、市监察局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督促政府各部门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

十、市总工会工作职责

负责摸清厂矿、企业困难职工的底子,协助民政部门落实好救助政策,确保困难职工的合法权益。

十一、市政府法制办工作职责

负责把好救助体系相关政策出台时的法律关,确保救助政策的准确性、公正性。

十二、市扶贫办工作职责

制定有关扶贫政策,帮助农村贫困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提高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十三、市广播电视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并督促各级广电部门落实对城乡低保户的电视收视优惠政策;

(二)加大社会救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扶贫济困的社会氛围。

十四、市物价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对涉及困难群众的有关价格及收费优惠政策,并督促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各成员单位和各级物价部门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二)制定灾区的市场物价稳定政策,督促各级物价部门做好灾区的市场物价稳定工作。

十五、市审计局工作职责

加强对社会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促进社会救助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十六、市国土资源局工作职责

制定灾后重建,农村五保户、特困户建房,城市低保户廉租房建设等用地优惠政策,并督促各级国土部门贯彻落实。

十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职责

负责低保(五保)慈善定点药店的监督,落实好低保(五保)慈善药店的药品优惠政策;督促各区县(市)普遍建立起低保(五保)慈善药店。

十八、市建设局工作职责

完善对低保家庭的自来水优惠政策;督促落实对困难群众自来水优惠政策。

十九、市残疾人联合会工作职责

制定残疾人的相关优惠政策,并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到位。

二十、市电业局工作职责

(一)制定城乡低保户等困难群众的用电优惠政策,并督促各级电力部门贯彻落实;

(二)制定救灾用电方案和电力抢修预案,督促各级电力部门在发生灾情时组织实施。

二十一、市房地产管理局工作职责

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对符合城镇低保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实施廉租住房制度;落实困难群众的住房救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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