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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做好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 | | | 全面完成省、市政府“八•十”件实事工作任务
常德市鼎城区社会救助管理局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对农村低保工作的领导。今年,农村低保提标扩面工作,被列为省、市政府“八•十”件实事考核内容之一。对此,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局省、市“八•十”实事工作领导小组,并在人力、物力和财务上予以重点保障,确保每一项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二、规范运作,力求农村低保对象的准确性。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我们主要是将因病、因残、因年老体弱、因丧失劳动能力、因生存环境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纳入农村低保范畴。在审定农村低保对象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五个程序”、“四个公开”、“三榜公示”、“六个必须”。“五个程序”即:个人申请、村民代表会议评议、村委会提出初审意见、乡(镇)政府审核、区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四个公开”即:做到保障政策、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金额公开;“三公示”即:农村低保对象必须在村、乡、区三榜公示;“六个必须”即:必须成立村级评议小组、必须深入申请人家中核实情况、必须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必须做到资料齐全、必须保证资金足额发放到户、必须定期审核实行动态管理。通过严格规范的工作程序和社会、群众的有力监督,保证全区的农村低保工作对象的准确性,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农村低保资金足额及时到位。2008年,区本级财政要落实配套资金192万元。通过与区财政沟通和协商,本级配套的192万元资金已纳入区财政的预算落实到位,并保证按季度按所需资金拨付到位。 四、科学制定保障标准,实行分类施保。根据农村低保对象的生活困难原因和程度不同,将所确定的农村低保对象,分成A、B、C三类进行分类施保,坚决不搞“一刀切”和撒“胡椒面”,并按4、3、2的标准(即:A类对象月人均救助40元、B类对象月人均救助30元、C类对象月人均救助20元)分类救助。在分类施保的基础上,将农村低保对象的人均月保障标准提高到35元以上。 五、规范资金运行,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对象手中。我们将与银行、邮政等金融部门协调,理顺农村低保资金的发放渠道,通过打卡发放的形式,将低保资金足额及时地发放到每一名对象手中。同时将与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协作,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资金发放情况专项检查,规范资金运作程序,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低保资金的安全运行。 六、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每一年进行一次核查的做法,对农村低保对象实施动态管理,将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及时予以取消,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真正做到不漏保、不错保,应保尽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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