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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个衔接”上着力 确保城乡医疗救助无缝覆盖

  石门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近几年来,我县积极探索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新路子,特别是近两年,我们抓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的有利契机,将两项制度有机结合,找准衔接切入点,提高了救助效率,基本形成了以资助新合(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临时医疗救助、慈善救助为主,以社会各界定向捐助与医院减免资助为一体的城乡医疗救助体系,有效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我们的主要做法是立足“三个衔接”,确保城乡医疗救助健康运行。

一、着力救助制度衔接,畅通医疗救助无缝覆盖“绿色通道”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出台,为促进医疗救助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创造了条件。为此,我们把两项制度的衔接做为医疗救助工作的“重头戏”来抓,在全面吸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的基础上,根据本县实际先后出台了《关于城镇医疗救助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农村贫困对象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关于农村五保户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多项制度的及时出台与有效衔接,使我县医疗救助内容更加充实,政策更加完善,效果更加理想,呈现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救助对象覆盖广泛。我县对12000名农村低保对象、5000多名五保对象每人每年资助参合(保),把他们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医疗救助对象包括五保对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困难优抚对象和因病致贫对象。

二是救助方式类型多样。完善了五类方式救助,即资助参合、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含特殊病门诊救助、常见病及慢性病门诊救助)、临时救助及慈善援助。每项救助方式既独立成体又相互关联、相互补充。

三是救助病种分类明确。在完善9种特殊病门诊救助的同时,根据我县实际,新增9个常见病及慢性病的门诊救助,同时规定住院救助不受病种限制,这使医疗救助政策更符合实际,更能满足救助对象医疗需求。

四是救助措施力度较大第一,强化医疗救助服务措施。按照医疗救助工作的需求,明确了各级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为救助对象提供医疗救助服务的项目和要求。如在农村医疗救助工作上,规定对救助对象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的医疗用药目录、诊疗项目以及医疗服务设施目录进行施治;在各定点医院设立救助对象服务咨询窗口、救助绿色通道、慈善门诊等;合作医疗机构对疑难重症患者需要转到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按照当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有关规定办理转院手续,等等。第二,取消了救助对象的起付线。实行了二个“零起付线”:一方面,农村合作医疗补助对农村五保户实行“零起付线”;另一方面,农村医疗救助对救助对象的住院救助及常见病和慢性病的门诊救助实行“零起付线”。第三,对救助对象实施二次救助。农村医疗救助对于享受新农合补偿后的救助对象再给予二次救助。针对农村低保对象,剔除农村合作医疗相关政策补助后,按自付费用的50%给予救助,救助最高金额为1万元;针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剔除农村合作医疗政策补助后,对自付费用部分100%给予救助且不设封顶线;对于农村合作医疗补助达到封顶线,住院费用在5万元以上,因病造成生活困难,无法继续支付治疗费用的其他困难群众,视情况一次性给予2000-5000元救助。第四,突出城镇医疗救助重点。在城镇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利用我县居民医疗保险试点的契机,及时将城镇低保中“三无”和“重病、重残”对象纳入医疗保险范围,并实行重点资助,为解决困难城镇居民就医难、看病贵的问题起到了极其重要的作用。第五,加大财政投入。从2005年起,财政每年预算资金80万元用于城乡医疗救助,且坚持做到逐年增幅10%,为该项制度的持续实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着力操作平台衔接,创新医疗救助无缝覆盖“惠民系统”

医疗救助操作平台建设是医疗救助工作的重点,为了实现“基础信息同享,医疗机构同网,费用结算同步”的整体目标,我们从实际出发,在原有农村合作医疗基础信息平台上,经过补充、修改,基本形成技术含量较高,实用性较强的城乡医疗救助信息平台,其操作性能呈现以下两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数据共享,一“点”即可。该医疗救助软件系统,它囊括了基础信息、入院审批、同步结算、报表统计、网上申报、管理设置六大板块。此软件系统将我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新农合政策有机衔接体现在操作平台,克服了新农合操作平台只考虑全体参合农民受益的“横向公平”,很难针对贫困家庭、五保户、低保对象等特殊人群的特殊政策,难以兼顾“纵向公平”的矛盾。同时,又简化了繁琐的申报审批过程,对需住院救助和门诊救助对象实现了“即病即救”。民政、卫生、定点医院按自身业务范围录入相关信息资料,根据各自管理权限,可随时打开网页查询,在网上完成相关救助工作,可以达到简便、安全、快捷服务救助对象的目的。“三家”部门的无缝衔接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且条件已具备可行。然而,应该说明的是,民政、卫生要与定点医院无缝衔接,医院要短时间内承担新农合补偿部分及民政医疗救助部门费用的垫付问题。

二是结算快捷,一步到位。在民政、卫生、医疗机构三方信息共享前提下,我们研究制作了“×××人员住院医疗费结算单”,进行“一单式”结算。该单分两大块,一块记载住院者的基本情况、基本信息,一块记载住院药费,包括: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手续费、住院费、治疗费等费用支出,也包括合作医疗补偿、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补偿、医院减免及个人支付费用。从而为救助对象提供了简便、快捷的服务,救助对象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所有减免手续,且数据真实清楚,公开透明。

三、着力辅助救助衔接,营造医疗救助无缝覆盖“和谐环境”

1、慈善援助助一臂之力。为了弥补定点医院救助的不足,我们大力开展慈善医疗援助。一是县慈善总会对患重大疾病但又不属于大病救助范畴之内的特困群体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救助;二是在全县挂牌设立了3家慈善医院、1家慈善药房,对医疗救助对象提供特殊优惠,如慈善医院免收其挂号费,就诊优惠5%,慈善药房对其购药优惠8%等。三是慈善机构倾力援助,2007年县慈善总会共救助170人次,累计支出资金48万元,3家慈善医院共救助特困群众120多人次,累计支出资金2.8万元。

2、临时救助解一时之难。根据城乡医疗救助实际需求,我们出台了《临时救助管理办法》,对不同原因造成的临时性特殊困难对象的救助予以补充,2007年,我们对突发病患者,特殊病患者及边缘困难对象病患者200余人给予临时救助,投入资金12.8万元。

3、门诊救助堵一蚁之穴。俗语说“千里之堤溃于一蚁之穴”。我们在调查中发现,很多贫困对象患上大病都是因为患有小病没有及时医治而造成的,为了从源头上遏止贫困群众患大病,提高救助效果,我们把医疗救助工作前移到大病救助“源头”,设立了门诊救助,对门诊救助对象每人每年给予50-2000元门诊费,可在指定医院和药店治疗和购药,让他们有了小病能得到及时医治,以免造成大病。

4、社会捐助献一方之情。一是政府机关干部积极献爱心,每年全县干部职工为贫困群众捐赠都在100万元以上,2007年县交警队为一名家庭困难的受伤者捐赠就达6万多元;二是县内知名企业积极筹善款。如人寿保险公司为大病患者家庭400多户捐资1.2万元;三是社会团体无私助患者。如去年雅芳专卖店就筹资1.1万资助定点医院困难患者;四是定点医院尽量为贫困群众减免医疗费用。2007年,全县定点医院共计为贫困群众减免300多万元,其中县人民医院一家就为贫困患者减免费用120多万元。

我们注重医疗救助制度与相关制度的无缝衔接,通过多种医疗救助形式,探索出了一条符合县情、管理规范、行之有效的医疗救助新方法,营造了“慈心常有,善举常施”的和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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