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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实”字文章 桃源县医疗救助工作“三个推进”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3日

 

桃源县是个拥有40个乡镇、近百万人口的农业大县。今年7月初以来,我县认真落实省平江会议精神,经过两个月的艰苦努力,各项前期工作已落实到位,于9月初正式全面启动医疗救助改革工作,并对首批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特困对象发放了慈善医疗救助款。

一、提升认识,强化领导,以求实的态度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召开专题会议。平江会议后,我们迅速把会议主要内容和湘民办发[2008]60号文件精神向县分管领导和民政局主要领导做了汇报,县领导和局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县政府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与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召开县长办公会议对此进行了专题研究和部署;县民政局就医疗救助改革工作召开党组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班子,从人员力量、工作经费、办公设施上都给予倾斜支持。

(二)组建专门机构。一是扩展工作平台。我们把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从原综合股职能中单列出来,新成立了负责全县医疗救助业务工作的医疗救助股,具体负责全县的医疗救助改革工作。二是扩充工作力量。为了满足工作需要,我们在人手紧张的情况下配备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医疗救助改革工作,其中1名电脑操作员负责机房的数据管理和系统维护。

(三)确保专项经费。为确保资金使用质量,县政府明确了资金筹集、管理和检查监督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筹集和使用医疗救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不得将医疗救助资金演变为临时救助资金或领导与部门的“批条资金”,不直接向医疗救助对象发放现金,必须是发放医疗救助卡,由医疗机构与民政、财政进行单位结算或通过金融机构进行社会化发放。

(四)协调部门配合。为了打造工作合力,县政府领导多次召开卫生、劳动、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专题协调会,从制度、管理和监督层面加强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衔接,形成了“制度衔接、平台共享、结算同步、监管统一”的运行机制。

二、整章建制,扩面定标,以务实的思路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一)制定系列制度。为了使我县医疗救助改革工作稳步推进,我们根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县情制订了《桃源县医疗救助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改革目的、步骤、规划;同时,结合《桃源县大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草拟了《桃源县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及《桃源县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目前,该《办法》和《细则》正在征求各方面意见进一步完善,今年10月底即可颁布实施试行。

(二)扩大救助层面。一是扩大了救助范围。不仅将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对象纳入了救助范围,同时还把低保边缘户,百岁老人、困难优抚对象和因病致贫(返贫)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确保“人人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二是丰富了救助类型。在与各项医疗保险相衔接的基础上,全面创新我县的医疗救助机制,建立了“资助救助、门诊救助、住院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五位一体的医疗救助制度,每项救助方式既独立成体又互为补充。三是取消了病种限制。凡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供养对象患病住院的,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后,可获得二次救助。

(三)界定救助标准。由于我县人口基数较大,需救助的对象相对较多,为了有效利用好医疗救助资金,我们根据通过申报审核的不同对象和病情实施了不同标准的救助: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百岁老人,门诊救助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其他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和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城乡低保人员采取门诊医疗优惠20%的方式给予救助,年度优惠金额累计限额为100元;对患规定特殊慢性病的农村五保户和城乡低保户,每年核发500元以内的门诊卡;对患有恶性肿瘤等特大疾病的救助对象,每年核发1000元以内的门诊卡;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经审核每次发放1000元以内的临时医疗救助金;对住院对象的救助采取按比例救助、医院垫付、县医疗救助机关和医院结算的方式给予救助,救助对象仅需支付剔除医疗优惠减免、报销和医疗救助金后的个人自付部分。

(四)规范救助程序。一是简化办理程序提高效率。通过乡镇民政办认定、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办理,简化了繁琐的申报审批过程,对需住院救助的对象实现“即病即救”。二是部门联动提高效率。在民政、卫生、医保三方信息平台共享前提下,对救助对象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快捷结算方式,进行“一站式”结算。救助对象只需在一个窗口就可以办理所有减免手续,且数据真实清楚,公开透明。三是资源共享提高效率。通过共享的救助对象基本信息,医疗过程中的药品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手续费、住院费、治疗费等住院费用支出以及合作医疗补偿、医疗保险补偿、医疗救助、个人支付费用等均可通过电脑系统实现自动结算。这些确保了救助对象享受到简便、快捷的服务,审批程序进一步规范化、简便化、透明化。

三、精心组织,提速加力,以踏实的作风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为了确保医疗救助改革工作落实到位,我们突出主攻重点和薄弱环节,狠抓了各项基础工作。

(一)摸底排查建台帐。为了做到有的放矢,使医疗救助工作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充分发挥救助功效,我们对全县符合医疗救助政策的弱势群体对象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澄清底子,初步建立了受助对象个人档案和基本信息库。据初步统计,全县城乡低保、五保对象4.3万余人,基本符合医疗救助的对象近6900余人。其中集中供养五保户729人,重病、重残分散供养的五保户800名,重病、重残的城乡低保对象3200余名,患有特殊慢性病和特大疾病的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对象2200余名。目前,我县慈善办已对患有重大疾病的城乡低保特困对象按照每人500元标准发放了2万元慈善医疗救助款。

(二)稳步操作抓试点。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医疗救助工作防止意外情况与混乱情况发生,我们采取以点带面、逐步覆盖的方式设置定点医院。全县初步拟定在各片中心城镇设立定点医疗机构,初步确定了位于县城漳江镇的县红十字医院和县人民医院、漆河镇的第四人民医院、桃花源镇地段医院、陬市镇第三人民医院、三阳镇中心医院、茶庵铺镇地段医院等7家乡镇医院为定点医院,确定百姓大药房及其乡镇连锁店共6家为慈善药房。目前,有关合同已经签定,以中心城镇定点医疗机构为辐射点的医疗救助格局已经基本形成。

(三)深入宣教扩影响。我们通过面向全市发行的《常德日报·新农村》、桃源电视台、县政府网站等多种传播平台发布信息,采取以乡镇为单位召开基层干部会议传达精神和救助服务窗口宣传等多种形式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宣传医疗救助政策,让群众了解有关内容和程序,扩大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倾力打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城乡医疗救助工作的氛围。同时,我们还对各乡镇民政干部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政策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以适应医疗救助改革的新形势。

(四)完善设施提效率。尽管工作经费十分紧张,我们多方压缩公务活动开支,挤出25万元专款投入县局计算机主机房以及定点医院、慈善药房的电脑联网建设,为实现医疗救助的网上直接支付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我们还将投入28万元于今年底之前在全县40个乡镇建立终端机,实行全县联网,基本实现困难群众享受医疗救助不出乡的目标。

 

                  (来源:桃源县社会救助管理局 郑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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