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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桃源县枫树乡村民张某某请求享受农村低保的网上回复 | | | 7月1日,桃源县枫树乡村民张某某打电话进市长热线请求享受农村低保,现回复如下:
张某某反映,张与其妻戴某某,夫妻二人均为双目失明的盲人,有一4岁健康女儿。其妻戴某某的父亲今年已54岁,一目失明,和女儿一起生活。张虽靠自已打工维持生计,但难以维持一家4口人的生活,因此申请享受农村低保。 我市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可以申请农村低保。据调查了解,张某某符合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桃源县社会救助局将于近期将其纳入农村低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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