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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鼎城区石门桥乡村民高某请求享受农村低保的网上回复 | | | 7月3日,鼎城区石门桥乡村民高某打电话进市长热线请求享受农村低保,现回复如下:
据调查了解,高某35岁,双目失明,在常德三和按摩院打工,月收入500元以上;丈夫周某某,42岁,武陵西厂打工,月收入1000元左右;有一儿子,14岁,读初一。家里有3亩田,交由周德明姐姐种,每年有300元的粮食补贴。据村干部和邻居反映,周某某经常打牌赌博,一天输赢几十甚至上百元。
我市享受农村低保的条件是:具有本市常住农业户口的居民,如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83元,可以申请农村低保。因高某的家庭收入已明显超过年人均683元的农村低保保障线,同时根据相关规定,打牌赌博的,不能享受低保,因此鼎城社会救助局作出决定,不批准高某的低保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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