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贯彻农村低保工作的政策法规;会同有关部门适时制定全市农村低保政策标准,研究制定各项工作规程;负责全市农村低保、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农村“三无”对象困难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对区县(市)农村低保、农村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农村“三无”对象困难救助工作及资金管理、使用、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科长:刘湘源 联系电话:0736——713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