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对象,是指无生活来源、无自理能力、无住房的城乡特困对象。“无生活来源”对象,是指没有任何经济收入来源以致无法维持基本生活的人员;“无自理能力”对象,是指生活不能自理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人员;“无住房”对象,是指住房结构差且严重受损、倾斜,或房屋受自然灾害影响已倒塌,导致无家可归,寄住亲友家或村(居)闲置房屋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