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区(武陵区、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申办应提供的手续:
(一)书面申请报告;
(二)户口簿及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民政部门核发的城市低保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四)家庭成员现住房证明:
1、有私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产权产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2、租赁国有直管公房的提供租赁契约原件和复印件;
3、无房的提供无房的相关证明(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提供证明,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证明);
(五)有残疾的提供残疾证原件和复印件;
(六)依据有关规定属优先照顾对象的,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其它区县(市)申办需提供的手续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